武胜县人民政府
2021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启动公告
武胜征〔2021〕第001号
为保障公共利益建设用地的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,经武胜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,拟征收武胜县沿口镇白鹤观村2、3社,唐家山村5、12社;烈面镇狮子桥村1社、白鹤山村4、10、11社,石龙滩村(原二龙宝村)2社集体土地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
(一)拟征收土地范围。拟征收土地位于武胜县沿口镇白鹤观村2、3社,唐家山村5、12社;烈面镇狮子桥村1社、白鹤山村4、10、11社,石龙滩村(原二龙宝村)2社。
(二)拟征收土地面积。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14.3622公顷,其中农用地13.7865公顷,建设用地0.5757公顷。具体征收土地面积、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龙女湖中小学、武胜县第二人民医院(扩建)及烈面供水厂等项目建设。
三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武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8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拟征收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积极支持配合。
四、其它事项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布5个工作日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,除依法婚嫁、生育的人口外,新迁入人员不予安置;抢种、抢栽的经济林木和抢建的建筑物、构筑物等不予补偿。
启动土地征收单位咨询联系电话:6663380。
武胜县人民政府
2021年2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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